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属以上企业:

为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切实发挥我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创建活动质量,现就开展2021年度唐山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申报,已命名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与申报工作

2021年度市级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对象范围是企业、乡镇、学校、医院、车站、景区和高速服务区等单位,全年创建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不少于8家。市、县安委办按照创建标准、步骤,确定选树对象,通过每季度组织企业互访、交流,开展“安全文化专家进百企”活动等,实地指导帮扶、监督推动;年底前完成评审认定,以市安委办名义命名并授牌表彰。

(一)申报标准

申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较高,安全文化建设特色鲜明,效果明显,示范性强;在申报前3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标准化三级(含)以上。具体标准参照《唐山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定标准》执行。

(二)申报原则

各级各单位本着自愿原则逐级进行申报,主要侧重一厂、一矿等具体生产经营单位。

(三)推荐数量

每个县(市)区推荐1-2家企业,推荐1个乡镇(社区)或其他类型的单位(学校、医院、车站、景区、高速服务区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市属以上企业要根据情况申报1家。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填写《唐山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

2.自评表。参照《唐山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申请表》,由各单位自评打分。

3.总结材料。申报单位安全文化建设情况总结材料,主要介绍本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等,重点突出特色亮点工作。

4.汇编资料。包括以上3项申报材料,以及被推荐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近年来获得的安全生产相关荣誉、表彰证书复印件以及安全文化建设相关的从业人员安全文化手册或岗位安全常识手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记录、安全生产宣教设施及活动的影像资料等佐证材料,依序汇编,一单位(企业、乡镇、社区或其他)一册。

5.各县(市)区申报单位汇总表(见附件2)。

(五)审核验收

由市安委办负责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组织2名以上安全文化专家按照评价标准,对申报单位三年来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处罚、安全文化建设成效等情况进行现场审核,最后进行综合评定。

(六)市级命名

市安委办根据专家组综合评定,经公示无异议,命名2021年度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各县(市)区也要开展好县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命名表彰活动,每个县(市)区要评选本级示范单位不少于3家。

二、2017年度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复审工作

(一)复审方式

由市安委办负责对2017年度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名单见附件4)进行复审,相关县(市)区安委办做好配合工作。

(二)复审程序

1.复审申请。2017年度市级示范单位自主提出复审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唐山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复审表(见附件3),单位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近三年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特别是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理论创新,形成的特色模式,产生的成效、成果;近三年来单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所做的工作等;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材料。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安委办。

2.组织审核。市安委办根据《唐山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对申请复审的示范单位进行审核,特别是要严格核对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出具综合审核意见。

3.公示公告。市安委办根据单位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对市级示范单位组织审核和抽检,对通过复审的单位予以公示公告。对未通过复审的和未按期提出复审申请的,将撤销其示范单位称号,收回牌匾和证书。

三、单位申报材料格式及装订要求

(一)申报材料文字及格式

材料封面为“***(单位规范名称)申报唐山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材料”字样,字号统一为一号、方正小标宋简体,落款时间为三号、楷体;“目录”统一为四号、仿宋_GB2312,并注明页码范围;“申请表、自评表”按照统一格式不变;其它材料正文文字统一为三号、仿宋_GB2312,并注意各级标题字体的区分和行间距离适当,符合行文规范。

(二)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1.封面---申报单位全景照片,并标注***(单位规范名称)申报唐山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材料;

2.目录---列清全册材料各项名称及页码范围;

3.示范单位申请表;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非企业除外);

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非企业除外);

6.单位自评表;

7.近三年无事故证明

8.单位安全文化建设规划;

9.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10.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11.单位安全文化建设专题片(建议制作);

12.其它反映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的佐证材料,包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组织领导机构、专题会议、安全文化设施、安全文化活动、安全提示标识和宣传标语、职工教育培训记录、获得的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方面表彰奖励等相关图片、照片、影像制品。

以上申报材料中照片、图片等均须彩印,并保证清晰完整。复审材料内容、格式及装订要求参照申报材料。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安委办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于5月20日前报送2021年度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申报名单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1份)。唐山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社区、学校、景区、医院、乡镇和加油站评价标准(电子版),可以在唐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

联系人:隋会岩联系电话:5906682

报送地址:唐山市西山道5号市政府6号楼601

报送邮箱:tsajxjc@163.com

附件:1.唐山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申请表

    2.县(市)区2018年度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

      位申报汇总表

    3.唐山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复审表

    4.2017年唐山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234.doc

唐山市安全文化示范单位评价标准有关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