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发改局及有关企业: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遴选项目,切实保障申报质量和水平。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发改局及有关企业应对项目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对项目的申报手续及真实性负责。
请务于10月16日前将申请文件(附项目汇总表、绩效情况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胶装纸质材料3份、电子材料2份)报我委环资处,预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楠、王占岩
联系电话:2802961、2837771
邮箱:tfzcf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