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各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在社区、公共建筑、企业、校园等场所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并及时总结城市节约用水典型经验,制作宣传视频和宣传图片。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材料请于5月20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人:李梦雨  0311-87904132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30日